“美高梅”商标遭侵权,法院判赔300万元
发布于:2020-06-05 14:23:27
近日,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(下称深圳中院)对钓鱼台美高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钓鱼台美高梅公司)与深圳美高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深圳美高梅公司)、三亚明日大酒店有限公司悦信美高美分公司(下称悦信美高美分公司)、三亚明日大酒店有限公司(下称明日公司)之间的“美高梅”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,认定深圳美高梅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15万元。   查看全文>
“腾讯微视”商标被驳回,理由竟和小学生有关
发布于:2020-02-09 19:17:40
关于第34026572号“腾讯微视及图”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  查看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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