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、京东、腾讯和百度联名反对 “阿京腾百”商标被裁定不予注册

阅读:497 2020-08-28 13:23:27 来源:环球网

【环球网综合报道】据澎湃新闻报道,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第30850852、30846909、30841883、30860940、30860611、30846312号“阿京腾百”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。该决定书称,对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的45件“阿京腾百”商标,决定不予注册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,该公司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,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秩序,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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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测到“阿京腾百”商标之后,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、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百度在线网络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、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委托有关公司为代理方对45件“阿京腾百”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。代理方于2019年2月18日向商标局提交了45件商标异议申请。

2020年8月25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第30850852、30846909、30841883、30860940、30860611、30846312号“阿京腾百”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,该决定书内容显示,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的45件“阿京腾百”商标,全部裁定不予注册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认为,被异议人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,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秩序,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,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、第三十五条规定,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。
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被异议人如对该决定不服,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。

本案中阿里、京东、腾讯、百度的代理方律师表示,从商标注册的专业角度分析,“阿京腾百”商标虽然通过审查进入初审公告,但并不代表这件商标没有问题。“进入公告之后有一个异议的程序,如果相关的权利人看到了,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。”在本案中,“阿京腾百”商标具有傍名牌、搭便车的意图,极易产生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。

如果和该商标相关的产品、服务质量出现问题,有可能连累到商标所指的相关公司;如果注册完之后不使用,从品牌管理角度来说,也可能对相关公司带来潜在风险。

居然还有这么多“剪刀手”商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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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眼查APP显示,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,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周汉坤。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商务;商业信息咨询服务;货物或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;货运经营;互联网软件开发;物联网技术、智能家居系统、新能源研发等。

据澎湃新闻报道,“京淘亚马”、“淘拼京猫”已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被注册,“阿里恒大”“淘拼京”则不予受理,商标已失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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