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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布两个哈啰(罗)的商标侵权案裁定书:
驳回上海某网络公司上诉,维持原判,所以此案仍将由北京海淀法院审理。
从当初哈啰出行改名开始,双方的纠纷不断;再到后来双方为抢占先机纷纷申请注册商标;再到两方对簿公堂,两个哈啰(罗)的商标“战争”搬上了台面。
“哈啰”出行商标引争议?
在国家知识产权网上查询可以得知,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”上海哈啰“)最早是2016年10月14日申请的”哈啰“系列商标,在此之前已经有哈罗出行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”北京哈罗“)申请过同名商标并且成功注册。
而北京“哈罗”注册“哈罗”同行有关商标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。差了整整两年的时间,注定商标归属权与上海哈啰无缘。
上海“哈啰”在后申请多个“哈罗”相关商标因与北京哈罗在先申请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的商品/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而多次被驳回,且申请复审后仍被驳。
注册多类别商标“突围”
从现有情况来看,北京“哈罗”的商标意识更强,这些年申请注册了涵盖多个类别的超过140个商标。